2016年5月5日 星期四

徵信社-外遇案例:女警偷吃小鮮肉 遭同袍捉姦

徵信社(圖:蘋果新聞)
徵信社案例,這次出自警界新聞,女警因不顧婚姻關係,而與年輕男子交往,造成悲劇離婚收場,此案例以女性外遇較為少見,婚姻關係不是兒戲,千萬別跟自己的婚姻開玩笑,三立徵信社提供給您參考。

【突發中心╱新北報導】警界不倫戀!新北市警局一名已婚人妻,與同為警員的丈夫感情不睦,竟與小她十歲的小鮮肉男警發生不倫戀,惹來流言蜚語,長官勸導無效,兩人照樣愛得火熱,月前女警丈夫報警捉姦,不倫戀竟成警察抓警察的尷尬戲碼,女警與丈夫也因此離婚、小鮮肉賠償兩百萬元遮羞費,不倫戀兩人也被記過,得不償失。
這名出軌女警(三十二歲)兩年前調派新北市某分局偵查隊工作,與在保大服務的警員丈夫(三十二歲)結婚三年,育有一子,平日工作認真,獲一百八十六次嘉獎、四支小功。小鮮肉男警(二十二歲)在分局旁的派出所服務,從警資歷約兩年,累計九十二次嘉獎、一次小功。 
警方說,女警與丈夫感情不睦,獨自在警局附近租小套房,去年九月與男警因業務接觸,漸生情愫。同仁說,男警三不五時到辦公室找女警聊天,剛開始沒有太在意,後來因男警頻頻送餐、送飲料,甚至在女警加班時,留在辦公室旁的交誼廳看電視,戀情不脛而走。 
衣衫不整共處一室
去年十月,警局督察單位得知兩人曖昧,曾派員開車跟監調查,男警騎車載著女警,可能發現有人跟蹤,送女方回家後並未有進一步動作,男警當時否認偷情,督察單位也查無實證,仍私下告誡男警:「學姊已婚,要好自為之!」
但兩人曖昧行為仍傳到女警丈夫耳裡,因女警常深夜不歸,丈夫今年三月初委託徵信社調查,發現妻子和小王多次深夜出遊,行為親密,三月底又接獲徵信社通報男警到妻子的租屋處過夜,急忙報警捉姦。
據悉,另一派出所兩名警員接獲報案,還以為是一般捉姦案,到場發現男警和女警衣衫不整同處一室,當場傻眼,結巴詢問:「學長、學姊,你們怎麼在這裡?」還為此請示上級。
分局昨指出,女警和男警否認發生性關係,女警丈夫也未提告,且當晚就和妻子商討離婚,丈夫同意支付孩子二十歲前的教育費,女方爽快簽字離婚;男警則答應付女警丈夫兩百萬元遮羞費。
新北市警局昨指出,女警與男警發生不倫戀,已觸犯「不正常感情交往處理要點」規定,各記過一次,並列教育輔導對象。因分局當初自行調查舉報,主管無須負連帶責任,另女警與丈夫已離婚,可自由選擇交往對象,無須調整兩人職務。 
「不影響勤務就好」
針對這起不倫戀,台灣警察工作權益推動協會委員蕭農瑀表示,警員身分特殊,外界常以高標準看待,但只要不影響工作勤務,其實不用處分。 
【警員不倫戀時序】
2015/09 女警與小鮮肉男警上班時互動親暱,男警下班後還溫馨接送 

 新聞出處:蘋果新聞
標籤:徵信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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